(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2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6.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4元/股,成交金额为269,0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