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根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潘根峰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等条件。潘根峰先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潘根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 12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