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3日(星期二)14:30。互联网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5,000,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38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2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6%。 3.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932,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3%;反对 4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弃权 19,9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658,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666%;反对 48,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61%;弃权 19,9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峻麟、吴旻婧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