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1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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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至2024年1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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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79,94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41%。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133名,代表股份539,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0%。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0,482,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31%。
- 董事长罗志强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持续督导机构代表、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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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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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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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罗志强、毛鹏珍、何佳莹、罗婕文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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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