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尚需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总则
-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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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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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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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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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 募集资金项目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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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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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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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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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