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5人调整为33人,授予数量不变,减少的2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首次授予对象、数量与价格:首次授予对象由35人调整为33人,首次授予数量87.7万股不变,授予价格为15.97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