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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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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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3,579股。
- 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720股。
- 公司2023年业绩未能100%完成《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95,538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123人、预留授予部分22人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3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9,53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5人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689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 因上述1导致需回购注销的13,579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94元/股。
- 因上述2、3、4、5导致需回购注销的1,164,47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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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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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
- 2024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向中登公司递交了前述1,178,05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注销。
-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减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