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各归属期须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数量,离职员工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 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包括第一个归属期已离职的 4名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000股(经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下同)。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剩余 87名激励对象,其个人层面第二个归属期(以下简称“本期”)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 100%,所在经营单元层面的考核结果均为“A”,经营单元层面归属系数均为 100%。本期公司层面业绩部分达标,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 98.30%,因此,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98股。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898股。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7,898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