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募投项目建设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受托方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大额存单 40,000 3.30% 可提前赎回 保本固定收益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昊海生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