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12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 15:0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12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2月 10日。 7. 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号寰宇汇金中心 9栋 1单元 50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 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号寰宇汇金中心 9栋 1单元 5002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 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 2024年 12月 13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号寰宇汇金中心 9栋 1单元 5002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3073;电话:0769-22088897;邮件:stock@sz002141.com。 -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温秋萍 - 电话:0769-22088897 - 邮件:stock@sz002141.com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号寰宇汇金中心 9栋 1单元 5002室 5. 注意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六、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41 2. 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回 避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