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审查意见:
- 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审查意见:
- 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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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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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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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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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审查意见:
- 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白华、刘宏、彭宁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