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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阳: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合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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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合奥))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红阳
股票代码: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 206号五机关办公院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209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 206号五机关办公院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209室
股份变动性质:权益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29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 206号五机关办公院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209室
注册资本:85,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3MADB2TJ1XQ
执行事务合伙人:曲靖高新投合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1月 24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二、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1. 权益变动目的:上市公司在产业发展方面与曲靖市相关自然资源、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有较高的匹配度。云南合奥认可上市公司的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认为成为重整战略投资人有利于更好更快助力上市公司重整,帮助上市公司重塑良好的发展前景,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上市公司的产业可带动曲靖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
  2. 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加或者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3. 决策程序:2024年 10月 11日,曲靖高新投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2024年 10月 14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通过本次收购。

三、权益变动方式

  1. 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上市公司将以现有股本为基础实施“每 10股转增 12.3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98,027,3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认购上市公司 186,046,51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占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33%。
  2. 权益变动方式:作为重整战略投资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定以人民币 80,000万元(含已向管理人交纳的意向保证金 2,000万元)认购甲方 186,046,51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上述资金将按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红太阳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全部用于支付转增股票的对价、代偿解决资金占用以及业绩补偿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云南合奥各合伙人的出资,各合伙人的出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五、后续计划

  1. 主营业务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2. 资产和业务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
  3. 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依法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其中,董事会 9名席位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提名 7名董事人选,董事长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的董事担任。
  4. 公司章程修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
  5. 员工聘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6. 分红政策修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7. 其他重大影响计划: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设立党支部、增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 独立性: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
  2. 同业竞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 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持续性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
  2.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八、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除曲靖高新投董事、副总经理陆家升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曲靖高新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时间均不满三年,因此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股股东曲靖高新投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 2023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092,303.57万元,负债总额 214,459.80万元,股东权益 877,843.77万元。 - 2022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840,350.63万元,负债总额 105,404.64万元,股东权益 734,945.99万元。 - 2021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79,039.78万元,负债总额 180,048.10万元,股东权益 -1,008.32万元。

十、其他重大事项

  1. 其他披露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2. 符合《收购办法》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3. 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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