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发展”)股份 76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5%,累计将被司法拍卖 397,584,37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嘉华控股将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可能因最终拍卖结果出现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因流拍导致债权人后续通过司法渠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卖出股票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情形。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公开信息,对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000万股股票和 2.8亿股股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年 12月 28日 10时至 12月 29日 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嘉华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 2,000万股股票、2.8亿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和 14.09%)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被拍卖股票的展示起拍价为 10.8元/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关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 96,084,371股股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年 12月 12日 10时至 12月 13日 10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万通发展 96,08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被拍卖股票的展示起拍价:9.5元/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关于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 150万股股票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年 12月 9日 10时至 12月 10日 10时对万通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 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被拍卖股票的展示起拍价:6,820,800元。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5%,累计将被司法拍卖 397,584,37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嘉华控股将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可能因最终拍卖结果出现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因流拍导致债权人后续通过司法渠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卖出股票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情形。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