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9日10点30分,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会议登记办法: -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4年12月18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 邮政编码:201702 - 电话:021-65661627 - 传真:021-65661626-8002 - 联系人:葛艳锋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反对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