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7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73.33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1月 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4,328,916股的比例为 2.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3.85元/股,最低价为 24.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56,97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12月 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 ---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64,482,002 | 56.62 | 64,921,561 | 56.78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407,354 | 43.38 | 49,407,355 | 43.22 | | 其中:回购专户 | - | - | 2,378,000 | 2.08 | | 股份总数 | 113,889,356 | 100.00 | 114,328,916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总计回购股份 2,378,000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