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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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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 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 1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 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 12,736,507股,认购价格 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存续期为 48个月(2016年 12月 1日起算)。经公司董事会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已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延长至 2024年 12月 1日。

2、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9%,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且已解除限售,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年 12月 1日到期,公司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 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的规定和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延长至 2025年 12月 1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在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出售股票,可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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