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主持人:独立董事李宗义 参会人员:独立董事李宗义、洪艳蓉、李成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将金昌国芳广场项目原经营主体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变更为兰州国芳拟设的全资子公司【金昌国芳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并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就经营主体重新约定。该事项所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形。合同主体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公司向子公司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定发展。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甘肃杉杉截至目前尚未归还公司借款本金 5,000.00万元,其借款期限延至 2025年 12月31日,有助于加强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项目正常进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