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1月 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1.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12,339.95万元 2. 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8,063万元 3.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5,229.40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合计:45,632.35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年 10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计划如下: 1.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28,02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20,941.41万元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额度及期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