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运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自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运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7.40元/股)的 130%(即 22.62元/股)。若在未来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赎回条款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运机转债”。
一、“运机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00,000.00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023年10月 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机转债”,债券代码“12709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9月 2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3月 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9月 20日)止。
“运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67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10日起由原来的 17.67元/股调整为 17.42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30日起由原来的 17.42元/股调整为 17.40元/股。
二、“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运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运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7.40元/股)的 130%(即 22.62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运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运机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