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冯庆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2号)。
《警示函》具体内容
冯庆生:你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你儿子冯华冰于 2023年 4月 28日至 2024年 6月 26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 3,700股,金额 108,495元;卖出 3,700股,金额 94,16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