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机电”)签订《能源管理合同》。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中友机电将在公司部分厂房屋顶上投资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45MW的光伏电站和装机容量为2MW/4MWh的储能电站,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50万元。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方式,所发电量以折扣电价形式由公司优先消纳,剩余部分上网,中友机电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收益。
项目合作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各时段电价按基准电价的90%计算,根据公司实际使用电量据实计算应缴电费,并按月向乙方支付。项目场址租赁期限为20年,若租赁期限届满但项目运行服务期尚未届满,则项目场址租赁期限自动延长至项目运行服务期限届满之日,且相关租赁条件、电价折扣不变。
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双方以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本项目节能效益。甲方享有本项目涉及碳排放指标相关的所有权益;乙方享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电站建设的政策性补贴、奖励、扶持资金等相关权益。
本次投资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及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实践,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低碳社会效益的实现。项目投运后有利于降低公司用电成本,降低夏季高温限电对公司生产的影响,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此外,待后续碳交易市场开放后,光伏电站可持续为公司创造碳汇收益。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价格上涨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以及电价下调、发电量、消纳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及时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