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预留部分期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行权及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4月25日,独立董事许如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征集投票权。
- 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授予事宜。
- 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2023年7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 2023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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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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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及注销的情况
- 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4年11月29日届满。
- 公司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
- 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1.34亿元,比2022年度增长111.04%,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
-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已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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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 18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6.7万份股票期权。
- 2人因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将注销其不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1.2万份股票期权。
- 1人因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0万份期权份额将由公司注销。
- 公司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7.9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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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行权及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尚需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