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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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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对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高华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72,6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227,343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共计11名,限售期为自取得高华科技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4,0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2,80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53,12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920,000股,股东持股数量已按比例相应调整。

根据《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自取得高华科技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高华科技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上市前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高华科技所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0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7%,限售期为自取得高华科技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高华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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