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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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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广汇物流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栋先生。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 15点 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40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参加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3.02、调整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4、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5、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鉴证意见;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鉴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即将开启,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了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工作。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2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 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议案 2: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减资公司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景中天”)注册资本为 45,000万元,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 70%,关联方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信邦”)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 30%;拟减资公司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兴疆”)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信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 60%,关联方新疆万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财投资”)持有其股份的比例为 40%。本次御景中天拟减资 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 45,000万元变为 20,000万元;汇润兴疆拟减资 2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 50,000万元变为 25,000万元,减资后上述公司仍为四川蜀信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议案 3: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5日、2024年 7月 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4元/股,拟回购公司股份 2,551.02万股-5,102.04万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超出原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如不进行价格调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和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 (二)调整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调整为“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二)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议案 4: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该议案需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 11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或“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30,550,151股变更为 1,193,329,151股。

议案 5: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37,221,000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30,550,151股变更为 1,193,329,15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30,550,151元变更为 1,193,329,151元。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做如下修订: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0,550,151元。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3,329,151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0,550,15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30,550,151股。修订后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3,329,15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93,329,15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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