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少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吴新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选举杨少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会一层”权力运行清单>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根据现行最新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三会一层”权力运行清单》进行了修订。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本公司制定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管理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结合《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公司管理实际,本公司制定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细则》。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董事李成勇先生及陈朝雄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股东大会,以寻求公司股东批准本次会议第五项议案所述事宜,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筹备股东大会的一切工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