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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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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股票代码:600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施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郝诗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施炳秀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同以及发展前景的看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浙江东日的股份。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

权益变动方式: 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控制浙江东日 210120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6%。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4年 11月 18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浙江东日 282200股股份,合计持有股 21,294,208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3%。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部以现金支付上述标的股份转让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 施燕在前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 施炳秀在前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 郝诗瑾在前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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