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杰克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62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7.4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 2023年 9月 27日至 2023年 10月 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4. 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 2023年 10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2024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7. 2024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 限售期已届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时间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 11月 16日,截至审议本次解锁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67亿元,2023年净利润率为 9.9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当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首次授予部分 26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A或 B,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6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7.4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8%。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个人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26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 26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27.4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尚待由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