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24字 1114第 0643号
中国铝业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于 2024年 9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上公告了《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上公告了《延期公告》,于 2024年 11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上公告了《临时提案公告》。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本次股东会于 2024年 11月 19日下午 14:00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7,010,927,452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0.86%。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有效表决的A股股东共1,790名,代表股份1,201,686,521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0%。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96人,代表股份数为8,212,613,973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7.87%。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增加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项下支出交易2024年和2025年年度上限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关于选举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