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铝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有效表决人数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2项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2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0,439,44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9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8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01元/股。同时,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66,83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民币866,831元。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