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呈交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註3)庫存股份變動庫存股份數目 每股發行/出售價(註4) 已發行股份總數2024年11月18日 40,138,440 0 40,138,440%2024年11月19日 40,138,440 0 40,138,440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註5及6)
於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間,公司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具體如下:
1).於 2024年10月28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28日274,800 %HKD 30.72 2).於 2024年10月29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29日200,000 %HKD 30.22 3).於 2024年10月30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0日80,000 %HKD 30.18 4).於 2024年10月31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0月31日60,000 %HKD 30.16 5).於 2024年11月1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日43,500 %HKD 30.63 6).於 2024年11月4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4日23,600 %HKD 30.5 7).於 2024年11月5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5日13,400 %HKD 30.6 8).於 2024年11月6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6日13,800 %HKD 30.48 9).於 2024年11月7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7日13,200 %HKD 30.65 10).於 2024年11月8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8日15,000 %HKD 31.54 11).於 2024年11月11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1日11,200 %HKD 31.59 12).於 2024年11月12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2日29,000 %HKD 31.5 13).於 2024年11月13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3日18,200 %HKD 30.54 14).於 2024年11月14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4日23,200 %HKD 29.97 15).於 2024年11月15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5日17,100 %HKD 29.12 16).於 2024年11月18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8日20,000 %HKD 28.65 17).於 2024年11月19日回購股份但尚未註銷變動日期 2024年11月19日19,300 0.0083%HKD 28.53
A. 購回報告交易日 購回股份數目 購回方式(註1)1). 2024年11月19日 19,300於本交易所進行 HK合共購回股份總數 19,300購回股份(擬註銷)數目 19,300購回股份(擬持作庫存股份) 數目
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元) 每股最低購回價(元) 付出的價格總額(元)28.6 HKD 28.4 HKD 550,585合共付出的價格總額(元) HKD 550,585
B. 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1).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的日期2024年5月29日2). 發行人可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的總數2,959,860(a) 2,174,9007.348%截至 2024年12月19日
確認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 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況下:(註7)(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應得的全部款項;(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 《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8);(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出售或轉讓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