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4-09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中有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10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4年 3月 20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3年 6月 16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人民币 3,000万元的最高债权额内,为顺络汽车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合同已于 2024年 6月 16日到期,且合同项下无在途及未结清业务,本金数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保证合同相应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1、担保范围:(1)本次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顺络汽车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徽商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徽商银行深圳分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2)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的任何其他债权,也属于该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徽商银行深圳分行为顺络汽车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徽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顺络汽车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徽商银行深圳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1,2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21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84,0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31.47%。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关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结束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