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天阳证股字2024第 37号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31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该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登记等事项。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9日下午 14:3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89号金融大厦 15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3.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76人,代表股份数为1,258,595,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870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数536,61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00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372人,代表股份数为 721,980,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705%。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以下 1项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查验《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表》《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汇总表》,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数据,上述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5.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