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天然气-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51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明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新疆明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拟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于支付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号勘查区普查探矿权出让金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为新疆明新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D67YLE5P - 成立时间:2023年 12月 1日 - 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75-8-1号(中银大厦八层 06号房间) - 法定代表人:刘文选 -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 股东:公司持股 65%、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5% - 财务情况:新疆明新于 2023年底设立,2023年度无财务收支情况。截至2024年 10月 31日新疆明新的总资产为 80956.75万元,净资产为 80956.7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审批在额度之内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投资资源类项目及日常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外公司能够较全面掌握新疆明新运行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向银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37.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