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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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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南山智尚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1. 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发行人新开发产品,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项目产品尚未经客户验证,若公司在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不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不及预期,同时可能与设备供应商产生纠纷。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锦纶纤维产品产能 8万吨,现有意向性订单量 3万吨,覆盖运营期第一年 60%以上产能,但意向性订单无法律效力,实现供货具有不确定性。同行业上市公司正在积极扩产,近期在建及拟扩产产能达到 45万吨,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产能消化。 2. 在南山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南山财务公司存款情况如下:2024年 1-9月存入 385,423.13万元,支出 398,684.49万元,当期单日最高余额 39,990.72万元,期末余额 26,729.18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7,876.61万元,其中存放在南山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 26,729.18万元,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 55.83%。南山集团为南山财务公司控股股东,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持续增加,其经营情况对南山财务公司有重大影响,如未来南山集团投资项目投产及盈利不及预期,南山集团财务状况可能受该项目影响发生不利变化。

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方案概要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5. 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未考虑智尚转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000,000股;若假设智尚转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则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25,245,192股(含本数)。 6. 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计算。 9. 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年产 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49,85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 10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南山村委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1.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南山智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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