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佩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注销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