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10,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02%。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503,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5,7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