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60,00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55,413.99万元。 2. 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0,00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0,000.00万元。 3.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6,877.52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6,876.71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源于“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项目的资金节余,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 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设备价格快速下降; 2.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对项目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降低了相关设备支出; 3. 公司合理管控采购成本,有效降低整个项目投资支出; 4. 自有资金投入部分降低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需求。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普利特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