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三湘印象: 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总部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上海分所 电话:(86-21) 5298-5488 传真:(86-21) 5298-5492 深圳分所 电话:(86-755) 2587-0765 传真:(86-755) 2587-0780 广州分所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大连分所 电话:(86-411) 8250-7578 传真:(86-411) 8250-7579 海口分所 电话:(86-898) 6851-2544 传真:(86-898) 6851-3514 青岛分所 电话:(86-532) 6869-5000 传真:(86-532) 6869-5010 杭州分所 电话:(86-571) 2689-8188 传真:(86-571) 2689 8199 成都分所 电话:(86-28) 6739-8000 传真:(86-28) 6739 8001 西安分所 电话:(86-29) 8550-9666 香港分所 电话:(852) 2167-0000 传真:(852) 2167-0050 纽约分所 电话:(1-212) 703-8702 传真:(1-212) 703-8720硅谷分所 电话:(1-888) 886-8168 传真:(1-888) 808-2168 西雅图分所电话:(1-425) 448-5090 传真:(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中国上海石门一路 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根据公司 2024年 10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
  2.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审议议案、出席会议对象、股权登记日等内容,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董事会已经公告了本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 14:00在上海市杨浦区 逸仙路 333号湘海大厦 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许文智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7,65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313%(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556,913,740股;占全体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63%; 其中中小股东:3,0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4334%。

2.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全体股东:556,733,540股;占全体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340%; 其中中小股东:2,8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5.6538%。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湘印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