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336.1040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正刚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快可电子 股票代码:30127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我国颁布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全球及中国光伏市场呈稳定发展趋势 3、行业技术迭代驱动产品升级,降本增效要求持续提升 4、光伏配储经济性提升,驱动光伏电站及储能连接器需求共同增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核心原材料自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2、拓展光伏电站及储能端应用场景,完善连接器产品收入结构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615.4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项目 2. 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产项目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9月30日,段正刚、侯艳丽夫妇合计持有公司39,734,000.00股,占比47.6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段正刚、侯艳丽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预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发行竞价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2、深交所审核并作出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