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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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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8,615.4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 政策支持: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利好政策,助力光伏体系高质量建设。
  2. 市场趋势:全球及中国光伏市场呈稳定发展趋势,光伏发电将加速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3. 技术迭代:行业技术迭代驱动产品升级,降本增效要求持续提升。
  4. 光伏配储:光伏配储经济性提升,驱动光伏电站及储能连接器需求共同增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 提升核心原材料自产能力:新增公司核心原材料旁路保护二极管的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2. 拓展光伏电站及储能端应用场景:完善连接器产品收入结构,降低对光伏组件端传统产品的依赖度。
  3.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 满足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核心原材料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自产,以及光储连接器及线束产业化项目建设。
  2. 股权融资优势:股权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有利于保持资本结构稳定,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1. 选择范围: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2. 数量:最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
  3. 标准: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1. 定价原则及依据: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 定价方法和程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1.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1. 方案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2. 信息披露: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1. 影响分析: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2. 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八、结论

公司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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