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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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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股票代码:6033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号 股份变动性质:直接持股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华 注册资本:234,122.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72223098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医疗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供冷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木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2月22日 经营期限:2008年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07%)、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93%)、水发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通讯方式:0531-80876999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优化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提升水发燃气在水发集团内部定位,有利于增强板块定位、加强专业分工和优化资源配置,为进一步构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新空间、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奠定良好基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根据众兴集团与水发集团、燃气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众兴集团将所持上市公司 120,950,3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5%)及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水发集团、燃气集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水发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120,950,353 26.35% 0 0%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75,526,333 16.45% 111,768,935 24.35% 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9,181,418 2.00% 9,181,418 2.00% 合计 196,476,686 42.80% 196,476,686 42.80%

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 11月 14日,众兴集团与水发集团、燃气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一):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二):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目标股份转让 1.1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120,950,353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5%。 1.2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及目标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丙方,其中,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111,768,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35%,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9,181,4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等目标股权(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乙方持有上市公司 111,768,935股股份(占比24.35%),丙方持有上市公司 9,181,418股股份(占比 2.00%)。 2、股份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2.1 各方确认,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2.28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1,485,270,334.84元人民币,其中,乙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1,372,522,521.80元人民币,丙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112,747,813.04元人民币。 2.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日内,乙方、丙方应通过合法方式将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目标股份的交割 3.1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交易所合规性审查、股份过户等相关手续。 3.2 各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之日视为交割日。目标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丙方按照其受让的比例分别享有和承担。 4、声明、保证与承诺 4.1 各方确认,甲方、乙方、丙方均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破产、解散或清算的情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及履行本协议。 4.2 据各方最大限度所知,在本协议签订日及之前,甲方、乙方、丙方均未涉入对其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事件或状态。 4.3 甲方就上市公司因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的特定公开承诺,由乙方继续履行。 5、税费 任何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税费应由各方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各自独立承担。 6、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有效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7、违约责任 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做出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是虚假的,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上述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众兴集团持有水发燃气 12,095.04万股股份中4,011.32万股尚处于质押状态,占众兴集团持股总量的 33.16%。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控制下主体对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及控制比例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受让方主体合法、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大额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忠华 2024年11月1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水发燃气 股票代码:6033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20,950,353股,26.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0股,0%,变动数量:120,950,353股,变动比例:26.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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