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增信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
重要提示: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74号核准。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2.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3.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0元,发行价格为 100.00元/张。 4. 本期债券期限 5年。 5.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80%-3.3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年 11月 18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年 11月 18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 本期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但不得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