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张益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47人,代表股份139,065,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198%。其中,中小股东合计144人,代表股份6,850,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9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5,659,92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7.5513%,反对3,396,55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2.4424%,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445,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00%;反对3,396,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1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