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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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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 2021年 7月 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的 4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 6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02,501,992股变更为 1,194,478,18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202,501,992元变更为 1,194,478,182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 11月 16日至 2024年 12月 30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的 8: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 35号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联系邮箱:zq@greatstartools.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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