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嘉戎技术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2,195.1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2,195.1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244.00万元,实施主体为嘉戎技术。 2. 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4,277.2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277.2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408.72万元,实施主体为优尼索、嘉戎技术。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5,728.3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728.3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125.19万元,实施主体为嘉戎技术。 4.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4,967.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967.78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568.25万元,实施主体为嘉戎技术、河南嘉戎。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29,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9,355.30万元,实施主体为嘉戎技术。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优尼索与公司共同作为“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索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