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于 2024年 11月 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其中董事苏国金先生、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林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开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