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40在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370,7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545%。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网络投票出席股东144名,代表股份370,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0.154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4,301,2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27,000股,占0.0497%;弃权42,500股,占0.0782%。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01,275股,占99.6217%;反对27,000股,占0.1470%;弃权42,500股,占0.231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