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大晟文化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7,067,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占公司总股份的17.3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88人,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9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7%,占公司总股份的0.196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