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特别分红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8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 0.0321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 0.0313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下同)。
本次调整原因:由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因此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要求,优化股东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对南京华舟大广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舟大广)的税后投资收益实施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以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198,942,070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总额 70,632,870.00元,即按照每 10股发放现金股利 0.3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2024年 8月 31日至 2024年 11月 1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2,198,942,070股增加至 2,251,217,044股。自 2024年 11月 14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维持 2,251,217,044股不变。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即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21元(含税)调整为 0.3138元(含税)。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