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形式: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号行政楼 6楼会议室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葛志勇先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办法,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5.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议案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7.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修订内容:若公司发生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而导致减资的情形时,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得因此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议案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增加第六章责任追究内容: - 第三十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相关责任人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公司董事会视公司的损失轻重、风险大小、情节轻重决定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 第三十一条:公司发生或出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挪用、挥霍募集资金或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或建议给予相应处分,并启动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罢免程序。 - 第三十二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法占用、挪用、挥霍募集资金或利用募集资金谋取个人私利,给公司、股东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公司应上报中国证监会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